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国庆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升,现将有关纪律重申如下:
1、严禁收受各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接受宴请;
2、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宴事宜或者借机敛财;
3、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活动;
4、严禁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
5、严禁公车私驾和公车私用;
6、严禁参与抹牌赌博等任何形式的“带彩”娱乐活动。
我校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提醒,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发生。校纪委将加强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中共黄冈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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