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5年度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现任中层领导干部(含调研员)。
二、考核内容
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结合“三严三实”的要求,以围绕中心工作履职尽责为要点,突出聘期任务、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突出遵守党的纪律、促进单位发展、驾驭复杂局面、执行民主集中制、抓班子带队伍、决策能力、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考核程序和办法
1.总结工作
参加考核的每位中层领导干部应认真总结本年度工作,并按要求填写《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
2.述职述廉
(1)以党总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述职述廉专题会议。
(2)各机关党总支部由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党总支部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进行述职述廉。
(3)各教学学院党总支部,研究生处党总支部,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部,继续教育工作处、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部,由党总支部(或行政)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全体教职工会议上进行述职述廉。
(4)图书馆党总支部,由党总支部(或行政)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全体教职工会议上进行述职述廉。
(5)后勤产业集团由党总支部(或行政)主要负责人在全体后勤机关工作人员和后勤实体八级以上管理骨干会议上述职述廉。
(6)离退休工作处由党总支部(或行政)主要负责人在全体工作人员、党总支部委员、支部书记、离休干部以及群众代表会议上述职述廉。
3.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由参加会议人员对考核对象进行测评并填写《黄冈师范学院中层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表》(见附件3)。
(2)民主测评表在述职述廉专题会议上发放,填写完后由各党总支部指派专人当场收回。
4.统计汇总
各党总支部指派专人将回收的民主测评表按统一格式如实进行统计汇总,并填写《黄冈师范学院中层领导干部民主测评汇总表》(见附件4)。
四、考核等次的确定及优秀指标分配
(1)中层领导干部的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应综合中层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和校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测评情况来确定。
(2)各教学单位,研究生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工作处、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直属单位,离退休工作处原则上只能确定1个优秀名额;四个机关党总支部所属的中层领导干部优秀等次的名额按照20%的比例确定,具体指标分配情况见《黄冈师范学院2015年度中层领导干部优秀等次指标分配表》(附件2)。
(3)各党总支部的中层领导干部根据民主测评的平均分数排序,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没有达到90分及以上的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各党总支部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能突破规定的名额,其他等次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
(4)考核结果由各党总支部初步确定后,连同考核对象的年度考核登记表、民主测评汇总表一起报送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综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测评情况进行复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测评未达到优秀等次的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复审后将结果报校党委审核确定。
五、考核结果的反馈
考核工作结束后,包括考核等次及每个等次的得票率等情况在内的考核结果将适时反馈到干部本人。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中层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与干部的任免、奖惩挂钩。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的实行诫勉,由校党委指派专人谈话;考核等次为不称职的,按规定予以责令辞职或免职,另行安排工作。
七、有关说明和要求
1.经学校批准派出学习、培训的中层领导干部,在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其有关情况由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因病、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干部不进行考核。
2.新提拔的中层领导干部,按现任职务进行年度考核评价,一般定为“称职”等次;交流任职的中层领导干部由现工作单位进行年度考核评价,交流任职不足半年的,其交流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安排在2016年3月15日前进行。各党总支部要认真做好考核前的宣传和动员,抓紧时间,安排好述职述廉会议和民主测评工作。
4.各党总支部要督促全体中层领导干部按要求撰写好述职述廉报告,认真组织好处级干部述职述廉专题会议,并将本单位干部述职述廉专题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参加人数提前报送党委组织部。
5.中层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登记表、民主测评汇总表及考核结果应在2015年3月16日以前由各党总支部汇总并加盖公章后报党委组织部存档。
中共黄冈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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