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湖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残联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鄂教助[2019]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总体安排,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我院成立了认定工作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对2016级、2017级、2018级、2019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近期开展了认定工作。
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及提供相关资料,经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公示、再确定,上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定。整个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精准认定。
经最终认定,确定黄师学籍和鄂职学籍三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381人,其中黄师学籍377人,分别为一般困难74人、困难135人,特别困难168人;鄂职学籍4人,分别为一般困难1人、困难2人,特别困难1人,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7日-2019年10月20日
如有异议请向学院认定工作组反映或致电:0713-8833168
特此公示!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2019年10月17日